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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行政區劃單位 | 
|---|
 
省級行政區 
 
- 省
  
- 地區/地方
  
- 特別區/特別行政區
  
- 特別市/院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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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行政區劃、原公告疆域行政區劃 
 
- 模板: 中華民國臺灣時期、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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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行政區劃沿革,主要講述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地方行政制度的變遷過程。
目录
1 军政府時期
2 北京政府時期
3 国民政府时期
4 省级行政區劃年表
5 省级以下行政区划沿革
6 注釋
7 参考文献
8 参见
 
军政府時期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發,次日湖北軍政府成立。七個星期之內,湖南、陝西、江西、山西、浙江、江蘇、貴州、安徽、廣西、福建、廣東等省紛紛響應,陸續宣佈脫離清室獨立,并依據《中國同盟會革命方略》的規定成立全省性的軍政府[1]。上海和重慶境内则設立獨立的軍政府,並不受本省軍政府的領導。内地十八省只剩下甘肃、河南、直隶三省效忠清政府。由於起義各省尚未成立起全國性的中央政府,因此各省的地方行政區劃由各地方軍政府自行制定。
北京政府時期
主条目: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北京政府於民國2年(1913年)1月8日公佈《劃一現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劃一現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劃一現行各縣行政官廳組織令》(以下統稱「劃一令」),5月又公佈《省官制》、《道官制》、《縣官制》,將清代的直隸州、直隸廳及州、廳全部改編為「縣」、確立了省、道、縣三級行政區制度[2]。
民國三年(1914年)8月28日,在全國各地設置了93個「道」,分為繁要缺、邊要缺、繁缺、邊缺、要缺、簡缺共6類三个等级。其中“繁要缺”是駐紮在省會的首道,地方形勢緊要,政務繁雜的道;“邊要缺”是地處邊陲,形勢緊要的的道;“繁缺”是轄縣較多、財政情況良好的道;“邊缺”是邊境地區或重要行政據點;“要缺”是境內轄有重要商埠的道;“簡缺”是轄縣較少、事務較簡、財政情況不佳的道。京兆地方及稍後設置的東省特別行政區,因政區特殊,均未設道。又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特別行政區因縣級政區較少,均只各設1道。各省一般平均在3~4道,僅甘肅及黑龍江省最多,皆設置了7道。各道管轄縣數,一般在10~30縣之間,不過也存在了如黑龍江省黑河道轄3縣,陝西省關中道轄40縣以上的道的特殊例子。
因為道制的等級與發行行政經費的多少有關,因此各省紛紛提出等級重新評估的要求,從民國三年(1914年)至四年(1915年)5月之間,內務部先後批准河南省河洛道、江蘇省徐海道、廣西省蒼梧道及鎮南道、吉林省依蘭道的升等。同一時期內,江蘇省淮揚道、浙江省甌海道、黑龍江省綏蘭道、廣東省潮循道、山東省東臨道的升等要求,因行政管轄區域不大,行政事務也不複雜,均被內務、財政兩部駁回。在1年半內,有如此多的道因經費問題而請求升等,引起了北洋政府的注意。內務部及財政部於民國四年(1915年)6月經大總統批准,今後若無特別的情況,不再重新評估核辦。
中华民国各省、道等级 
 | 
|---|
省(區) 
 | 
道名 
 | 
等級 
 | 
備注 
 | 
|---|
1913年 
 | 
1914年 
 | 
其他年份 
 | 
|---|
 
直隷省 
 | 
 
渤海道 
 | 
 
津海道 
 | 
 
 | 
繁要缺,一等 
 | 
 
 | 
 
范陽道 
 | 
 
保定道 
 | 
 
冀南道 
 | 
 
大名道 
 | 
要缺,二等 
 | 
 
口北道 
 | 
簡缺,三等 
 | 
 
奉天省 
 | 
 
南路道 
 | 
 
遼瀋道 
 | 
 
 | 
繁要缺,一等 
 | 
 
 | 
 
東路道 
 | 
 
東邊道 
 | 
邊缺,二等 
 | 
 
北路道 
 | 
 
洮昌道 
 | 
要缺,二等 
 | 
 
西路道 
 | 
 
 | 
 
 | 
民國二年(1913年)9月裁撤 
 | 
 
中路道 
 | 
 
吉林省 
 | 
 
西南路道 
 | 
 
吉長道 
 | 
 
 | 
繁要缺,一等 
 | 
 
 | 
 
西北路道 
 | 
 
濱江道 
 | 
 
東南路道 
 | 
 
延吉道 
 | 
邊缺,二等 
 | 
民國十年(1921年)9月升為一等 
 | 
 
東北路道 
 | 
 
依蘭道 
 | 
簡缺,三等 
 | 
民國四年(1915年)5月改為邊缺、二等 
 | 
 
黑龍江省 
 | 
 
 | 
 
龍江道 
 | 
 
 | 
繁要缺,一等 
 | 
 
 | 
 
綏蘭道 
 | 
繁缺,二等 
 | 
民國四年(1915年)9月升為一等 
 | 
 
黑河道 
 | 
邊要缺,一等 
 | 
 
 | 
 
 | 
 
呼倫道 
 | 
 
 | 
民國十四年(1925年)呼倫貝爾自治政府撤銷自治後設置 
 | 
 
山東省 
 | 
 
岱北道 
 | 
 
濟南道 
 | 
 
 | 
繁要缺,一等 
 | 
民國十四年(1925年)10月裁撤4道 
 | 
 
岱南道 
 | 
 
濟寧道 
 | 
要缺,二等 
 | 
 
濟西道 
 | 
 
東臨道 
 | 
簡缺,三等 
 | 
 
膠東道 
 | 
繁要缺,一等 
 | 
 
 | 
 
 | 
 
濟南道 
 | 
不詳 
 | 
民國十四年(1925年)10月設置,民國十六年(1927年)8月北京政府承認,各道等級不詳 
 | 
 
東昌道 
 | 
 
泰安道 
 | 
 
武定道 
 | 
 
德臨道 
 | 
 
淄青道 
 | 
 
萊膠道 
 | 
 
東海道 
 | 
 
兗濟道 
 | 
 
琅琊道 
 | 
 
曹濮道 
 | 
 
河南省 
 | 
 
豫東道 
 | 
 
開封道 
 | 
 
 | 
繁要缺,一等 
 | 
 
 | 
 
豫北道 
 | 
 
河北道 
 | 
要缺,二等 
 | 
 
豫西道 
 | 
 
河洛道 
 | 
簡缺,三等 
 | 
民國三年(1914年)11月改為繁缺,二等 
 | 
 
豫南道 
 | 
 
汝陽道 
 | 
要缺,二等 
 | 
 
 | 
 
山西省 
 | 
 
中路道 
 | 
 
冀寧道 
 | 
 
 | 
繁要缺,一等 
 | 
 
 | 
 
北路道 
 | 
 
雁門道 
 | 
簡缺,三等 
 | 
民國四年(1915年)7月改為要缺,二等 
 | 
 
河東道 
 | 
要缺,二等 
 | 
 
 | 
 
江蘇省 
 | 
 
 | 
 
金陵道 
 | 
 
 | 
繁要缺,一等 
 | 
 
 | 
 
滬海道 
 | 
民國三年(1914年)1月名上海道,5月改名 
 | 
 
蘇常道 
 | 
 
 | 
 
淮揚道 
 | 
繁缺,二等 
 | 
 
徐州道 
 | 
 
徐海道 
 | 
要缺,二等 
 | 
民國三年(1914年)11月改為繁要缺,一等 
 | 
 
安徽省 
 | 
 
 | 
 
安慶道 
 | 
 
 | 
繁要缺,一等 
 | 
 
 | 
 
蕪湖道 
 | 
繁缺,二等 
 | 
 
淮泗道 
 | 
 
江西省 
 | 
 
 | 
 
豫章道 
 | 
 
 | 
繁要缺,一等 
 | 
 
 | 
 
廬陵道 
 | 
簡缺,三等 
 | 
 
贛南道 
 | 
要缺,二等 
 | 
 
贛北道 
 | 
 
潯陽道 
 | 
民國五年(1916年)2月升為一等 
 | 
 
福建省 
 | 
 
東路道 
 | 
 
閩海道 
 | 
 
 | 
繁要缺,一等 
 | 
 
 | 
 
南路道 
 | 
 
廈門道 
 | 
 
西路道 
 | 
 
汀漳道 
 | 
要缺,二等 
 | 
 
北路道 
 | 
 
建安道 
 | 
簡缺,三等 
 | 
 
浙江省 
 | 
 
 | 
 
錢塘道 
 | 
 
 | 
繁要缺,一等 
 | 
 
 | 
 
會稽道 
 | 
 
金華道 
 | 
簡缺,三等 
 | 
 
甌海道 
 | 
繁缺,二等 
 | 
 
湖北省 
 | 
 
鄂東道 
 | 
 
江漢道 
 | 
 
 | 
繁要缺,一等 
 | 
 
 | 
 
鄂北道 
 | 
 
襄陽道 
 | 
要缺,二等 
 | 
 
鄂西道 
 | 
 
荊南道 
 | 
 
荊宜道 
 | 
民國十年(1921年)8月改名並縮小管轄區域 
 | 
 
 | 
 
施鶴道 
 | 
 
 | 
民國十年(1921年)8月析荊南道設置 
 | 
 
湖南省 
 | 
 
 | 
 
湘江道 
 | 
 
 | 
繁要缺,一等 
 | 
 
 | 
 
衡永彬桂道 
 | 
 
衡陽道 
 | 
繁缺,二等 
 | 
 
 | 
 
武陵道 
 | 
要缺,二等 
 | 
 
辰沅永靖道 
 | 
 
辰沅道 
 | 
 
陝西省 
 | 
 
中道道 
 | 
 
關中道 
 | 
 
 | 
繁要缺,一等 
 | 
 
 | 
 
陝南道 
 | 
 
漢中道 
 | 
要缺,二等 
 | 
 
陝北道 
 | 
 
榆林道 
 | 
邊缺,二等 
 | 
 
陝西道 
 | 
 
 | 
 
 | 
 
陝東道 
 | 
 
甘肅省 
 | 
 
蘭山道 
 | 
 
 | 
繁要缺,一等 
 | 
 
 | 
 
隴南道 
 | 
 
渭川道 
 | 
要缺,二等 
 | 
 
隴東道 
 | 
 
涇原道 
 | 
簡缺,三等 
 | 
 
朔方道 
 | 
 
寧夏道 
 | 
 
海江道 
 | 
 
西寧道 
 | 
邊缺,三等 
 | 
 
河西道 
 | 
 
甘涼道 
 | 
 
邊關道 
 | 
 
安肅道 
 | 
簡缺,三等 
 | 
 
新疆省 
 | 
 
鎮迪道 
 | 
 
迪化道 
 | 
 
 | 
繁要缺,一等 
 | 
 
 | 
 
伊犁道 
 | 
邊缺,二等 
 | 
 
阿克蘇道 
 | 
簡缺,三等 
 | 
 
喀什噶爾道 
 | 
邊要缺,一等 
 | 
 
 | 
 
 | 
 
塔城道 
 | 
 
 | 
民國五年(1916年)12月塔爾巴哈臺區域併入改置 
 | 
 
阿山道 
 | 
 
 | 
民國八年(1919年)6月阿爾泰區域併入改置 
 | 
 
焉耆道 
 | 
邊缺 三等 
 | 
民國九年(1920年)4月設置 
 | 
 
和闐道 
 | 
邊缺,三等 
 | 
 
四川省 
 | 
 
川西道 
 | 
 
西川道 
 | 
 
 | 
繁要缺,一等 
 | 
 
 | 
 
川東道 
 | 
 
東川道 
 | 
 
上川南道 
 | 
 
建昌道 
 | 
要缺,二等 
 | 
 
下川南道 
 | 
 
永寧道 
 | 
簡缺,三等 
 | 
民國四年(1915年)3月改為二等 
 | 
 
川北道 
 | 
 
嘉陵道 
 | 
要缺,二等 
 | 
 
 | 
 
邊東道 
 | 
 
 | 
 
 | 
民國三年(1914年)劃入川邊特別區,廢 
 | 
 
邊西道 
 | 
 
廣東省 
 | 
 
 | 
 
粤海道 
 | 
 
 | 
繁要缺,一等 
 | 
 
 | 
 
嶺南道 
 | 
簡缺,三等 
 | 
 
潮循道 
 | 
繁缺,二等 
 | 
 
高雷道 
 | 
 
瓊崖道 
 | 
邊要缺,一等 
 | 
 
欽廉道 
 | 
邊缺,二等 
 | 
 
廣西省 
 | 
 
邕南道 
 | 
 
南寧道 
 | 
 
 | 
繁要缺,一等 
 | 
 
 | 
 
郁江道 
 | 
 
蒼梧道 
 | 
簡缺,三等 
 | 
民國四年(1915年)1月改為繁缺、二等 
 | 
 
漓江道 
 | 
 
桂林道 
 | 
要缺,二等 
 | 
 
 | 
 
柳江道 
 | 
簡缺,三等 
 | 
 
田南道 
 | 
 
鎮南道 
 | 
邊缺,三等 
 | 
民國四年(1915年)1月改為邊要缺,一等 
 | 
 
雲南省 
 | 
 
滇中道 
 | 
 
 | 
繁要缺,一等 
 | 
 
 | 
 
臨開廣道 
 | 
 
蒙自道 
 | 
邊缺,二等 
 | 
 
滇南道 
 | 
 
普洱道 
 | 
簡缺,三等 
 | 
 
滇西道 
 | 
 
騰越道 
 | 
邊缺,二等 
 | 
 
貴州省 
 | 
 
黔中道 
 | 
 
 | 
繁要缺,一等 
 | 
 
 | 
 
黔東道 
 | 
 
鎮遠道 
 | 
要缺,二等 
 | 
 
黔西道 
 | 
 
貴西道 
 | 
簡缺,三等 
 | 
 
熱河特別區 
 | 
 
 | 
 
熱河道 
 | 
 
 | 
繁要缺,一等 
 | 
 
 | 
 
綏遠特別區 
 | 
 
 | 
 
綏遠道 
 | 
 
 | 
 
 | 
 
察哈爾特別區 
 | 
 
 | 
 
興和道 
 | 
 
 | 
邊缺,二等 
 | 
民國二年(1913年)8月升為一等 
 | 
 
川邊特別區 
 | 
 
 | 
 
川邊道 
 | 
繁要缺,一等 
 | 
民國五年(1916年)1月設置 
 | 
国民政府时期
民國十七年(1928年)國民政府北伐後,曾基於軍事需要,在部份省份設立“跨省政務委員會”以方面管理:
湘鄂臨時政務委員會:湖北省、湖南省、漢口市
東北政務委員會: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熱河省、東省特別區、興安屯墾區
西南政務委員會:廣東省、廣西省、廣州市、雲南省、貴州省、瓊崖特別行政區
北平政務委員會:河北省、熱河省、察哈爾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東省特別區、北平市
駐平政務委員會:河北省、山東省、山西省、察哈爾省、綏遠省、北平市、青島市
蒙古自治政務委員會:察哈爾省、綏遠省境內盟旗
綏省各盟旗自治政務委員會:綏遠省境內盟旗(烏蘭察布盟及伊克昭盟所屬各旗,歸化土默特旗、綏東右翼四旗)
察省各盟旗自治政務委員會:察哈爾省境內各盟旗
冀察政務委員會:河北省、察哈爾省、北平市、天津市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以後,中華民國政府於各省份設立跨省級的軍政長官公署。至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為止,扣除已由中國共產黨控制的東北及華北兩地,實際尚有東南、華中、華南、西北、西南5個“軍政長官公署”:
東北軍政長官公署:遼寧省、安東省、遼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龍江省、嫩江省、興安省、大連市、瀋陽市、哈爾濱市
華北軍政長官公署:山西省、河北省、山東省、熱河省、察哈爾省、綏遠省、北平市、天津市、青島市
華中軍政長官公署: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漢口市
華南軍政長官公署:廣東省、廣西省、海南特別行政區[註 1]、廣州市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臺灣省、南京市、上海市
西北軍政長官公署:陝西省、甘肅省、寧夏省、青海省、新疆省、西安市
西南軍政長官公署:四川省、貴州省[註 2]、雲南省、西康省、重慶市
省级行政區劃年表
民國元年(1912年),全國共劃分為直隸、奉天、吉林、黑江、江蘇、安徽、山西、山東、河南、甘肅、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新疆22行省以及外蒙古、內蒙古、青海地方、西藏地方、阿爾泰地区、塔爾巴哈臺共28個省級行政區。隨後陸續設置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京兆、東省、膠澳商埠、淞滬商埠,廢置塔爾巴哈臺、阿爾泰區域。至民國15年(1926年),共有32個省級行政區。
民國16年(1927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以後,裁京兆地方,直隸、奉天2省改名,特別區及膠澳商埠改設置省及特別市,新設寧夏、青海2省及上海、南京、西京、北平、天津5特別市及威海衛行政區,至抗戰爆發前,共有39個省級行政區。抗戰期間,重慶升為直轄市。抗戰勝利以後,威海衛行政區改為省轄市,並自日本接收台灣及東北,東北地區依《東北新省區方案》劃設9省3市,承認外蒙古獨立。民國36年(1947年),共有35省12直轄市1西藏地方,民國38年(1949年),以海南島及南海諸島區域設置海南特別行政區。
中華民國一級行政區 
 | 
|---|
时间 | 
新增、變更、廢除「?」表示不能確定其發生年份或月份,故放於最有可能的一年內,詳見注釋。 
 | 
數目 | 
備注 
 | 
|---|
 
1912年 
 | 
民國元年 
 | 
 
 
- 新增直隸省、奉天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山東省、河南省、山西省、江蘇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陝西省、甘肅省、新疆省、四川省、廣東省、廣西省、雲南省、貴州省、青海地方、外蒙古地方、內蒙古地方、西藏地方、阿爾泰區域;析江蘇省置南京府(1月)、析新疆省置塔爾巴哈臺區域(?月)
  
- 废除:南京府省入江蘇省(2月)
  
  
 | 
28 
 | 
繼承清代的22省份、3地方及1區域。 
 | 
1913年 
 | 
民國2年 
 | 
 
 
 | 
29 
 | 
 
 | 
1914年 
 | 
民國3年 
 | 
 
 
- 新增:析內蒙古、直隸省置熱河特別區(1月)、析四川省置川邊特別區(4月)、直隸省順天府改隸中央(5月)、析內蒙古、直隸省置察哈爾特別區(6月)
  
- 变更:順天府改名京兆地方(10月4日)
  
  
 | 
32 
 | 
 
 | 
1915年 
 | 
民國4年 
 | 
 
 
 | 
33 
 | 
 
 | 
1916年 
 | 
民國5年 
 | 
 
 
 | 
32 
 | 
 
 | 
1920年 
 | 
民國9年 
 | 
 
 
阿爾泰區域省入新疆省(?月)、呼倫貝爾區域省入黑龍江省(?月)
  
 | 
30 
 | 
 
 | 
1922年 
 | 
民國11年 
 | 
 
 
 | 
31 
 | 
 
 | 
1924年 
 | 
民國13年 
 | 
 
 
 | 
32 
 | 
 
 | 
1925年 
 | 
民國14年 
 | 
 
 
- 变更:川邊特別區改名西康特別區(2月7日)
  
- 废除:膠澳商埠省入山東省(7月)
  
  
 | 
31 
 | 
 
 | 
1926年 
 | 
民國15年 
 | 
 
 
 | 
32 
 | 
 
 | 
1927年 
 | 
民國16年 
 | 
 
 
- 析湖北省置武漢特別市(4月)、析江蘇省置南京特別市(5月)
  
- 淞滬商埠改置上海特別市(3月)
  
  
 | 
34 
 | 
 
 | 
1928年 
 | 
民國17年 
 | 
 
 
- 析河北省置北平特別市(6月20日)、析河北省置天津特別市(6月20日)、析甘肅省置寧夏省(9月17日)、以青海地方及甘肅省置青海省(9月17日)
  
- 直隸省改名河北省(6月20日)、熱河特別區改置為熱河省(9月17日)、察哈爾特別區改置為察哈爾省(9月17日)、綏遠特別區改置為綏遠省(9月17日)、西康特別區改置為西康省(9月17日)
  
- 京兆地方省入河北省(6月20日)
  
  
 | 
36 
 | 
 
 | 
1929年 
 | 
民國18年 
 | 
 
 
- 湖北省武漢市改為中央直轄(4月)、析山東省置青島特別市(7月)、析黑龍江省置興安屯墾區(11月)
  
- 奉天省改名遼寧省(1月28日)、武漢市改名漢口市(6月)
  
- 武漢特別市降為湖北省轄(1月)
  
  
 | 
37 
 | 
 
興安屯墾區為東北政務委員會私設,未被國民政府納入地方行政建制之中。 
 | 
1930年 
 | 
民國19年 
 | 
 
 
- 析廣東省置廣州特別市(1月)、自英國收回租借地置威海衛行政區(11月)、河北省北平市改為中央直轄(12月)
  
- 廣州市降為廣東省轄(6月20日)、北平市降為河北省轄(6月20日)、天津市降為河北省轄(12月)
  
  
 | 
 
 | 
1931年 
 | 
民國20年 
 | 
 
 
- 析甘肅省置河西省(2月2日)、析廣東省置瓊崖特別行政區(11月)
  
- 废除:漢口市降為湖北省轄(7月)
  
  
 | 
36 
 | 
河西省由馬仲英所私設,同年因馬仲英的入疆而消失;瓊崖行政區建置並未實行。 
 | 
1932年 
 | 
民國21年 
 | 
 
 
 | 
35 
 | 
東省特別區因日本入侵東北而自動消亡。 
 | 
1933年 
 | 
民國22年 
 | 
 
 
 | 
設西京籌備委員會,市政府未正式成立。 
 | 
1935年 
 | 
民國24年 
 | 
 
 
 | 
36 
 | 
天津市再次升格。 
 | 
1939年 
 | 
民國28年 
 | 
 
 
 | 
37 
 | 
 
 | 
1945年 
 | 
民國34年 
 | 
 
 
- 新增:自日本收回殖民地置台灣省(10月25日)
  
- 废除:威海衛行政區省入山東省(10月)
  
  
 | 
 
 | 
1946年 
 | 
民國35年 
 | 
 
 
 | 
36 
 | 
 
 | 
1947年 
 | 
民國36年 
 | 
 
- 析遼寧省置安東省、遼北省、大連市、瀋陽市;析吉林省置松江省、合江省;析黑龍江省置嫩江省、興安省、哈爾濱市(6月5日);廣東省廣州市、湖北省漢口市、陝西省西安市改隸中央(6月7日)
 
  
 | 
48 
 | 
由舊東北3省析置為9省3直轄市 
 | 
1948年 
 | 
民國37年 
 | 
 
 | 
該年中國共產黨全面控制東北。 
 | 
1949年 
 | 
民國38年 
 | 
 
 
 | 
49 
 | 
該年中國共產黨全面控制大陸。 
 | 
省级以下行政区划沿革
例如:
 
 
 
 
江苏行政区划史
  
 | 
|---|
  
 |   
 
 
 
 
 大明  
 | 
|---|
  
 |   
 
 
 
 
直隶 1368–1421 ↓ 南直隶 1421–1644 
 |  
治所在今江苏:应天府(京师→留都南京) 南京六部、都察院 |  苏州府 | 常州府 | 鎮江府 | 淮安府 | 揚州府 | 徐州直隶州 
治所在今上海:松江府 
  
治所在今安徽:鳳陽府中都留守司 | 廬州府 | 安慶府 | 徽州府 | 太平府 | 池州府 | 寧国府 | 滁州直隶州 | 和州直隸州 | 广德直隶州
  |  
|---|
 
  
 
 |   
  
 
 |   
 |   
 
 
 
 
 
  大清
   
 | 
|---|
  
 |   
 
 
 
 
 
江南省 1645–1667 
 |  
 
 
 
顺治十八年(1661年),江南左右布政使分署;康熙六年(1667年),以安徽巡抚及江南左布政使辖境为安徽省,江宁巡抚及江南右布政使辖境为江苏省。  |   
 |   
 
 
江南左布政使司 1661–1667 
 |  
 
淮安府凤庐巡抚衙门驻地 | 扬州府 | 徐州直隶州 
  |  
|---|
  
 |   
 
 
江南右布政使司 1661–1667 
 |  
 
江宁府江南江西河南→江南江西→江南总督部院、江南左布政使司衙门(寄治) | 苏州府江宁巡抚衙门、江南右布政使司衙门 | 松江府 | 常州府 | 镇江府 | 淮安府 | 扬州府凤阳巡抚衙门在泰州 | 徐州直隶州 
  |  
|---|
  
  
 
 |  
|---|
  
 |   
 
 
江苏省 1667–1760 
 |  
 
 
 
江苏布政使司 |  
 
江宁府江南→兩江總督部院、安徽布政使司衙门(寄治) | 苏州府江宁→江苏巡抚衙门、江苏布政使司衙门(1724年割太仓州→太仓直隶州) | 松江府 | 常州府 | 镇江府 | 淮安府(1724年割海州→海州直隶州,割邳州→邳州直隶州) | 扬州府(1724年割通州→通州直隶州) | 徐州直隶州→徐州府(1733年升府,增领邳州) 
  |  
|---|
 
  
 
 |  
|---|
  
 |   
 
 
江苏省 1760–1911 
 |  
 
 
 
 
江苏布政使司 |  
 
苏州府江苏巡抚衙门、江苏布政使司衙门 | 松江府 | 常州府 | 镇江府 | 太仓直隶州 
  |  
|---|
  
 |   
 
江宁布政使司 |  
 
江宁府兩江總督部院、江宁布政使司衙门 | 淮安府 | 扬州府 | 徐州府 | 通州直隶州(1768年析置:海门直隶厅) | 海州直隶州 
  |  
|---|
  
  
 
 |  
|---|
  
 |   
 
 
江淮省 1905年1–4月 
 |  
 
 
 
光绪三十年末(1905年1月27日)析置江淮省,三十一年初(1905年4月21日)并回江苏省。  |   
 |   
 
江宁布政使司 |  
 
淮安府江淮巡抚衙门 | 江宁府两江总督部院、江宁布政使司衙门 | 扬州府 | 徐州府 | 通州直隶州 | 海州直隶州 | 海门直隶厅 
  |  
|---|
  
  
 
 |  
|---|
  
 |   
注:江寧將軍镇守江宁等地。江苏按察使司衙门在苏州府城;江苏学政署在常州府江阴县城。江宁府城有江宁织造署;苏州府城有蘇州織造署。漕运总督部院原在淮安府城,后迁至清江浦原南河总督署。  |   
  
 
 |   
  
 
 |   
 |   
 
 
 
 
 
 →   中華民國
   
 | 
|---|
  
 |   
 
 
 
 
 
  江苏省 1912–1913 
 |  
 
 
 
 
临时政府都南京府 |  
 
句容縣 | 溧水縣 | 高淳縣 | 江浦縣 | 六合縣 | 丹陽縣 | 金壇縣 | 溧陽縣 | 揚中縣 
  |  
|---|
  
 |   
 
松江府 |  
 
上海縣 | 松江縣 | 南匯縣 | 青浦縣 | 奉賢縣 | 金山縣 | 川沙县 
  |  
|---|
  
 |   
 
苏州府 |  
 
吳縣 | 吳江縣 | 常熟縣 | 崑山縣 | 吳江縣 | 武進縣 | 無錫縣 | 宜興縣 | 江陰縣 | 靖江縣 | 南通縣 | 如皋縣 | 泰興縣 
  |  
|---|
  
 |   
 
淮安府 |  
 
淮陰縣 | 淮安縣 | 泗陽縣 | 漣水縣 | 阜寧縣 | 鹽城縣 
  |  
|---|
  
 |   
 
扬州府 |  
 
江都縣(甘泉县并回) | 儀徵縣 | 東台縣 | 興化縣 | 寶應縣 | 泰州 | 高郵州 
  |  
|---|
  
 |   
 
徐州府 |  
 
銅山縣 | 豐縣 | 沛縣 | 蕭縣 | 碭山縣 | 邳縣 | 宿遷縣 | 睢寧縣 | 東海縣 | 灌雲縣 | 沭陽縣 | 贛榆縣 
  |  
|---|
  
 |   
 
 
太仓直隶州廢 
 |  
 
镇洋县→太倉縣 | 嘉定縣 | 寶山縣 | 崇明縣 
  |  
|---|
  
 |   
 
海门直隶厅→海門縣 
  |   
  
 
 |  
|---|
  
 |   
 
 
  江苏省 1913–1914 
 |  
 
 
 
 
江寧縣 | 句容縣 | 溧水縣 | 高淳縣 | 江浦縣 | 六合縣 | 丹陽縣 | 金壇縣 | 溧陽縣 | 揚中縣 | 吳縣 | 吳江縣 | 常熟縣 | 崑山縣 | 吳江縣 | 武進縣 | 無錫縣 | 宜興縣 | 江陰縣 | 靖江縣 | 南通縣 | 如皋縣 | 泰興縣 
  |   
 |   
 
上海观察使 |  
 
上海縣 | 松江縣 | 南匯縣 | 青浦縣 | 奉賢縣 | 金山縣 | 川沙縣 | 太倉縣 | 嘉定縣 | 寶山縣 | 崇明縣 | 海門縣 ???? 
  |  
|---|
  
 |   
 
淮扬观察使 |  
 
淮陰縣 | 淮安縣 | 泗陽縣 | 漣水縣 | 阜寧縣 | 鹽城縣 | 江都縣 | 儀徵縣 | 東台縣 | 興化縣 | 泰縣 | 高郵縣 | 寶應縣 ???? 
  |  
|---|
  
 |   
 
徐州观察使 |  
 
銅山縣 | 豐縣 | 沛縣 | 蕭縣 | 碭山縣 | 邳縣 | 宿遷縣 | 睢寧縣 | 東海縣 | 灌雲縣 | 沭陽縣 | 贛榆縣 ???? 
  |  
|---|
  
  
 
 |  
|---|
  
 |   
 
 
  江苏省 1914–1927 
 |  
 
 
 
 
金陵道 |  
 
江寧縣 | 句容縣 | 溧水縣 | 高淳縣 | 江浦縣 | 六合縣 | 丹陽縣 | 金壇縣 | 溧陽縣 | 揚中縣 
  |  
|---|
  
 |   
 
滬海道 |  
 
上海縣 | 松江縣 | 南匯縣 | 青浦縣 | 奉賢縣 | 金山縣 | 川沙縣 | 太倉縣 | 嘉定縣 | 寶山縣 | 崇明縣 | 海門縣 
  |  
|---|
  
 |   
 
蘇常道 |  
 
吳縣 | 吳江縣 | 常熟縣 | 崑山縣 | 吳江縣 | 武進縣 | 無錫縣 | 宜興縣 | 江陰縣 | 靖江縣 | 南通縣 | 如皋縣 | 泰興縣 
  |  
|---|
  
 |   
 
淮揚道 |  
 
淮陰縣 | 淮安縣 | 泗陽縣 | 漣水縣 | 阜寧縣 | 鹽城縣 | 江都縣 | 儀徵縣 | 東台縣 | 興化縣 | 泰縣 | 高郵縣 | 寶應縣 
  |  
|---|
  
 |   
 
徐海道 |  
 
銅山縣 | 豐縣 | 沛縣 | 蕭縣 | 碭山縣 | 邳縣 | 宿遷縣 | 睢寧縣 | 東海縣 | 灌雲縣 | 沭陽縣 | 贛榆縣 
  |  
|---|
  
  
 
 |  
|---|
  
 |   
 
 
  江苏省 1927–1950 
 |  
 
 
 
 
 
省政府直轄 |  
 
徐州市 | 連雲市 
  |  
|---|
  
 |   
 
第一行政督察區 
 |  
 
鎮江縣 | 江寧縣 | 句容縣 | 溧水縣 | 高淳縣 | 丹陽縣 | 金壇縣 | 溧陽縣 | 宜興縣 
  |  
|---|
  
 |   
 
第二行政督察區 |  
 
太倉縣 | 吳縣 | 常熟縣 | 崑山縣 | 吳江縣 | 武進縣 | 無錫縣 | 江陰縣 
  |  
|---|
  
 |   
 
第三行政督察區 |  
 
上海縣 | 松江縣 | 南匯縣 | 青浦縣 | 奉賢縣 | 金山縣 | 川沙縣 | 嘉定縣 | 寶山縣 | 崇明縣 | 嵊泗设治局→嵊泗縣 
  |  
|---|
  
 |   
 
第四行政督察區 |  
 
海門縣 | 啟東縣 | 靖江縣 | 南通縣 | 如皋縣 
  |  
|---|
  
 |   
 
第五行政督察區 |  
 
江浦縣 | 六合縣 | 揚中縣 | 泰興縣 | 江都縣 | 儀徵縣 | 高郵縣 | 泰縣 
  |  
|---|
  
 |   
 
第六行政督察區 |  
 
阜寧縣 | 鹽城縣 | 東台縣 | 興化縣 
  |  
|---|
  
 |   
 
第七行政督察區 |  
 
淮陰縣 | 淮安縣 | 泗陽縣 | 漣水縣 | 寶應縣 | 宿遷縣 
  |  
|---|
  
 |   
 
第八行政督察區 |  
 
東海縣 | 灌雲縣 | 沭陽縣 | 贛榆縣 
  |  
|---|
  
 |   
 
第九行政督察區 |  
 
銅山縣 | 豐縣 | 沛縣 | 蕭縣 | 碭山縣 | 邳縣 | 睢寧縣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华东大区 1949–1952 
 |  
 
 
今江苏省地域分属苏南行政区、苏北行政区、南京直辖市、皖北行政区及山东省管辖。 
  
 
 
苏南行政区 |  
 
无锡市 | 苏州市 | 镇江专区 | 常州专区 | 苏州专区 | 松江专区 
  |  
|---|
  
 |   
 
苏北行政区 |  
 
泰州市 | 南通市 | 泰州专区 | 盐城专区 | 淮阴专区 | 南通专区 
  |  
|---|
  
  
 
 |  
|---|
  
 |   
 
 
江苏省 1953–1970 
 |  
 
南京市 | 无锡市 | 徐州市 | 常州市 | 苏州市 | 南通市 | 镇江专区(1958–1959年迁署更名常州专区) | 苏州专区 | 松江专区(1958年撤,辖县划归上海市) | 扬州专区 | 盐城专区 | 淮阴专区 | 徐州专区 | 南通专区 | 六合专区 
  |  
|---|
  
 |   
 
 
江苏省 1970–1979 
 |  
 
南京市 | 无锡市 | 徐州市 | 常州市 | 苏州市 | 南通市 | 连云港市 | 镇江地区 | 苏州地区 | 扬州地区 | 盐城地区 | 淮阴地区 | 徐州地区 | 南通地区 | 六合地区(1971年撤) 
  |  
|---|
  
 |   
 
 
江苏省 1980 
 |  
 
 
 
 
7 省辖市 
 |  
 
南京市 | 无锡市 | 徐州市 | 常州市 | 苏州市 | 南通市 | 连云港市 
  |  
|---|
  
 |   
 
7 地区 
 |  
 
镇江地区 | 苏州地区 | 扬州地区 | 盐城地区 | 淮阴地区 | 徐州地区 | 南通地区 
  |  
|---|
  
  
 
 |  
|---|
  
 |   
 
 
江苏省 1990–1996 
 |  
 
 
 
11 地级市 
 |  
 
南京市 | 无锡市 | 徐州市 | 常州市 | 苏州市 | 南通市 | 连云港市 | 淮阴市 | 盐城市 | 扬州市 | 镇江市 
  |  
|---|
 
  
 
 |  
|---|
  
 |   
 
 
江苏省 1996年至今 
 |  
 
 
 
13 地级市 
 |  
 
南京市 | 无锡市 | 徐州市 | 常州市 | 苏州市 | 南通市 | 连云港市 | 淮安市 | 盐城市 | 扬州市 | 镇江市 | 泰州市 | 宿迁市 
  |  
|---|
 
  
 
 |  
|---|
  
  
 
 |   
  
 
 |   
 |   
注:省会加框。参见:江苏历史。  |   
  | 
注釋
参考文献
^ 三十、廣東宣佈共和獨立. 廣東省情信息庫.   [2009-10-03] (中文(中国大陆)). [永久失效連結]
^ 北洋政府与南京政府的行政区划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5-10-06.
 
参见
中华民国主题
历史主题
 
 
 
 
 
中国历代统治分级区划 
  
 | 
|---|
  
 |   
 |   
 |   
 
 
封建時期 |  
 
先秦(方国、封國) 
  |  
|---|
  
 |   
 
 
州郡時期 |  
秦朝(导航) → 漢朝(西楚→西漢、南越·導航→新朝→東漢·導航) → 三國(曹魏、遼東、蜀漢、孫吳·導航) → 晉朝(西晉→東晉·导航)、十六國(胡漢、前趙、後趙、遼西、冉魏、成漢、譙蜀、前涼、前燕、前秦、後燕、西燕、翟魏、南燕、北燕、後秦、西秦、夏、後涼、南涼、西涼、北涼·導航) → 南北朝(南朝:宋、南齊、梁、西梁、陳·導航 | 北朝:北魏、東魏、北齊、西魏、北周·導航)) → 隋朝(导航)、高句驪 
 
  |  
|---|
  
 |   
 
 
道路時期 |  
唐朝(导航)、渤海(导航)、南詔 → 五代十國(五代: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導航) | 十國:楊吳、南唐、前蜀、後蜀、闽国、楚國、南漢、荊南、吳越、北汉、岐國、燕國·導航) → 宋朝(北宋·導航→南宋·導航)、遼朝(西遼·导航)、大理→金朝(导航)、西夏(導航) 
 
  |  
|---|
  
 |   
 
 
行省時期 |  
元朝(导航) → 明夏 → 明朝(南明·导航) → 清朝(导航):太平天國 
 
  |  
|---|
  
 |   
 
 
現代区划 |  
 
中華民國(沿革·法理·導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華共和國、滿洲國(沿革·導航)、汪兆銘政權(導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航:变动) 
 
  |  
|---|
  
 |   
 
現行區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航:省级·导航:副省级·香港·澳門) | 中華民國(導航·臺灣·福建) 
 
  |  
|---|
  
  | 
 
 
 
 
中華民國第一級行政區劃(政府遷臺前)
  
 | 
|---|
  
 |   
 |   
 |   
 
12 直轄市 
 |  
 
南京府→南京市 · 淞滬商埠→上海市 · 京兆地方→京都特别市→北平市 · 胶澳商埠→青岛市 · 天津市 · 重慶市 · 大連市 · 哈爾濱市 · 武漢市→漢口市 · 廣州市 · 西安市 · 瀋陽市 
  |  
 |  
|---|
  
 |   
 
35 省 
 |  
 
 
 
 
華中7省 |  
 
江蘇省4 · 浙江省5 · 安徽省 · 江西省6 · 湖北省7 · 湖南省8 · 四川省9 
  |  
|---|
  
 |   
 
華南6省 |  
 
福建省10 · 臺灣省11 · 廣東省12 · 廣西省13 · 雲南省14 · 貴州省15 
  |  
|---|
  
 |   
 
華北6省 |  
 
直隸省→河北省 · 山東省 · 河南省16 · 山西省 · 陝西省 · 甘肅省 
  |  
|---|
  
 |   
 
塞北4省 |  
 
寧夏省 · 綏遠特別區→綏遠省 · 察哈爾特別區→察哈爾省 · 熱河特別區→熱河省 
  |  
|---|
  
 |   
 
 
東北9省18 
 |  
 
奉天省→遼寧省 · 安東省 · 遼北省 · 吉林省 · 松江省 · 合江省 · 黑龍江省 · 嫩江省 · 興安省 
  |  
|---|
  
 |   
 
西部3省 |  
 |  
|---|
  
  
 
 |  
|---|
  
 |   
 
 
1 特別行政區 
  
 |  
海南特別行政區  |  
|---|
  
 |   
 
1 地方 
 |  
 |  
|---|
  
 |   
 
 
其他已撤銷 省級行政區 
 |  
 
阿爾泰區域 · 塔爾巴哈臺區域 · 呼伦道 · 興安屯墾區 · 威海衛行政區 · 河西省 · 陕甘宁边區 · 東省特別區 
  |  
|---|
  
 |   
 
 
 
 
 
 
 注釋  
 | 
|---|
  
 |   
註1:本模板所示各類省級行政區數目,為1912年建國後至1949年中央政府遷往臺灣前之數據。 註2:關於首都位置之更迭,詳見中華民國首都條目。
  
註3:即外蒙古。1946年01月05日透過1945年舉行之公民投票正式獨立。
  
註4:江蘇省政府於1949年04月及06月分別遷至崇明縣及嵊泗縣,1950年05月中旬因國軍撤離嵊泗縣而裁撤。
  
註5:浙江省政府原於1949年05月23日遷至定海縣,1950年05月16日因國軍撤離定海縣而裁撤;1951年09月重設於大陳島,1955年02月因撤離大陳島而裁撤(詳見大陳島撤退)。 
 註6:江西省政府於1949年10月上旬遷至臺灣省臺中市東區大公街33號辦公,於同年11月30日裁撤。 
 註7:湖北省政府於1949年04月遷至恩施縣,11月遷至四川省萬縣,於當月裁撤並改編為第三兵團。 
 註8:湖南省政府於1949年08月分開遷至邵陽縣和芷江縣,10月分別遷至廣西省桂林市和貴州省貴陽市,於11月裁撤。 註9:四川省省會成都市於1949年12月27日淪陷,四川省政府消亡;1950年02月重設於西康省西昌縣,至03月27日再次消亡。
  
註10:福建省政府於1949年08月從福州市遷移到金門縣,於1956年07月改為戰地政務而精簡化,並遷至臺灣省臺北縣新店鎮(今新北市新店區),至1992年方遷回金門縣,但仍維持較精簡之編制。 
 註11:1945年10月25日因臺灣光復而成立。但有關「光復」的合法性至今仍存在爭議,詳見臺海現狀、臺灣的政治地位和臺灣主權未定論。 註12:廣東省政府於1949年10月遷至海南特別行政區海口市,大部分省府人員則退至臺灣省高雄市並遣散。1950年05月海南島戰役國軍戰敗,剩餘省府人員赴臺後省政府解散。
  
註13:廣西省政府於1949年10月遷至邕寧縣,12月遷至龍津縣,於當月消亡。國軍餘部於1950年2月短暫收復南寧市並重建省政府,但旋即失敗。
  
註14:雲南省政府於1950年遷至泰國曼谷,於1951年05月短暫收復許多縣份,並成立西南行署,後於同年07月撤離並於10月26日與西南行署同時裁撤。
  
註15:貴州省政府於1949年11月遷至晴隆縣,當月遷至盤縣,12月遷至雲南省昆明市,旋即解散。
  
註16:河南省政府於1948年10月遷至信陽縣,1949年04月遷至漢口市,05月以後撤離漢口,12月解散於四川省巴中縣。
  
註17:新疆省政府辦事處於1949年遷至臺北市四維路52巷31號辦公,於1992年01月16日裁撤。
  
註18:「東北新省區方案」在政府遷臺前尚未完成實施,但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在東北九省均有代表就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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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公告疆域及行政區劃1(2005年廢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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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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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 · 上海市 · 北平市 · 青島市 · 天津市 · 重慶市 · 大連市 · 哈爾濱市 · 漢口市 · 廣州市 · 西安市 · 瀋陽市 · 臺北市25 · 高雄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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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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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七省 |  
 
江蘇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江西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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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六省 |  
 
福建省3 · 臺灣省4 · 廣東省 · 廣西省 · 雲南省 · 貴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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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六省 |  
 
河北省 · 山東省 · 河南省 · 山西省 · 陝西省 · 甘肅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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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北四省 |  
 
寧夏省 · 綏遠省 · 察哈爾省 · 熱河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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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九省 |  
 
遼寧省 · 安東省 · 遼北省 · 吉林省 · 松江省 · 合江省 · 黑龍江省 · 嫩江省 · 興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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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三省 |  
 
西康省 · 青海省 · 新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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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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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方 · 蒙古地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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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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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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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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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本行政區劃為1949年至2005年之間中華民國政府所頒佈之行政區劃,包含未實際統治之中國大陸。實際統治之行政區僅有臺灣省、福建省(部分沿海島嶼)、臺北市、高雄市等二省二直轄市。現今行政區劃中之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桃園市在本行政區劃停止適用(2005年)前尚未升格。在正式廢止前,台灣出版的地圖已普遍不再使用此行政區劃,教科書則是在1990年代後期便棄用。 註2:中华民国無法定首都,詳見中華民國首都 註3:福建省政府於1949年8月從福州市遷移到金門縣,於1956年7月改為戰地政務而虛級化,並遷移省政府置於臺北縣新店鎮,至1992年方恢復省政府建制,遷回金門縣,但仍為虛級省。 註4:臺灣省於1998年12月20日虛級化,之後其所下轄之縣市均直接由中央政府管轄。 註5:臺北市於1967年脫離臺灣省升格為直轄市。 註6:高雄市於1979年脫離臺灣省升格為直轄市。 註7:「蒙古地方」即外蒙古。1946年1月5日,根據前一年外蒙古人民投票結果,國民政府承認外蒙古獨立,但中華民國政府在1953年單方面宣佈拒絕承認外蒙古獨立(詳見「控蘇案」)。而在1961年,中華民國代表團在苏联压力下,以缺席表决形式默认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聯合國之提議,即從行動上默認其獨立事實,2002年後與蒙古國逐漸建立官方联系,並互設代表處。2012年5月21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出新聞稿表示,1946年憲法制定公布時,蒙古已非憲法第四條所稱「固有之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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