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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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
公学校
假名
こうがっこう
平文式罗马字
Kōgakkō

















公學校
漢字
公學校
白話字
kong-ha̍k-hāu

公學校(日語:こうがっこう;臺灣話:.mw-parser-output .sans-serif{font-family:-apple-system,BlinkMacSystemFont,"Segoe UI",Roboto,Lato,"Helvetica Neue",Helvetica,Arial,sans-serif}
kong-ha̍k-hāu
[1]),簡稱公學,是台灣日治時期政府開設的兒童教育學校,入學對象大多是臺灣本島人,由1898年起至1941年。


在同一時期,當時台灣最高統治機關台灣總督府還依照台灣實際情況,在此以本島人(台灣的漢人,即臺灣閩南人、客家人)兒童教育為主的學校之外,設有供通日語兒童(多為內地人,也就是在台日本人)唸的小學校,與專供台灣原住民學習用的蕃人公學校。




目录






  • 1 簡介


  • 2 科目


  • 3 沿革


  • 4 影響


  • 5 公學校列表


    • 5.1 新竹州


      • 5.1.1 桃園郡


        • 5.1.1.1 桃園街


        • 5.1.1.2 蘆竹庄


        • 5.1.1.3 大園庄


        • 5.1.1.4 龜山庄


        • 5.1.1.5 八塊庄








  • 6 註釋


  • 7 参考文献


    • 7.1 引用


    • 7.2 来源







簡介


1895年,日本開始於台灣的統治。隔年,1896年,台灣總督府轄下之學務部以普及日語為目的,於6月公佈〈國語傳習所規定〉,並在同年9月總督府公布《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規則》。在此兩規則下,台灣總督府在各地設置14所國語傳習所。這規則裡面所稱的「國語」指的是日本語(因當時台灣為日本殖民地)。


1897年,學務部長伊澤修二提出了將國語傳習所改成公學校的構想[2]:2。伊澤修二所構想的公學校,是由六年的小學科與四年的中學科所構成,教授科目除國語(日文)、地理、歷史、算術、理科之外還有儒家經典,但日後實際成立的公學校與伊澤修二的構想有相當的出入[註 1][2]:3


1898年台灣總督府見國語傳習所成效斐然,於1898年8月16日再行發布〈台灣公立公學校規則〉、〈台灣公立公學校官制〉與〈公學校令〉。這些法令明定以中央或地方的經費開辦公學校,以取代國語傳習所,成為正式的台灣教育機構。台灣的現代化教育出現於此。除此該法令並明定公學校的就學資格為8歲以上、14歲以下的臺籍兒童,另外也詳細制定六年制的公學校應教授的科目(修身、國語、作文、讀書、習字、算術、唱歌與體操)、師資與例假日等。


1907年(明治四十年)2月26日,總督府廢除1897年(明治三十年)7月發布的〈公學校令〉,同時制定〈台灣公學校令〉。


公學校的設立目的相當明顯,可從公學校規則開宗明義的第一條條文可見一斑:「本島人子弟施德教,授實學,以養成國民性格,同時使精通國語。」這四項要點,「施德教」與「養成國民性格」的目的是相近的,在使台灣子弟成為忠貞順服的「日本國民」,而「授實學」,「精通國語」則是訓練台灣子弟具備生活必需的技術能力,以協助開發台灣資源。



科目





台北州八芝蘭公學校講堂。





新竹州山腳公學校宿舍。


1898年(明治三十一年)8月10日總督府以府令第七十八號制定〈台灣公學校規則〉。規則第四條規定教授科目為「修身」、「國語」、「作文」、「讀書」、「習字」、「算術」、「唱歌」及「體操」等八個科目,修業期限為六年。國語科包含說話方法、造句方法等。讀書科則包含日語讀法及漢文教育,其中漢文教材選用《三字經》、《孝經》、《大學》、《中庸》、《論語》等。習字科即練習日文假名字母與漢字,另外亦採用《上大人》等台灣傳統習字教材。規則第十一條規定「公學校教科課程表」,讀書科教授上述儒家漢文經典;六個學年的科目教授時數均為12小時,前四學年以臺灣話文讀音進行,五、六學年則改以日語訓讀進行。其中,第一與第五學年均教授《三字經》與《孝經》,而第三與第六學年皆教授《論語》,唯前後所使用的教授語言不同。[3]


1903年,總督府府令發布〈公學校規則改正〉。改正要點將原本作文、讀書、習字三科的日語部分一併納入國語科中,而前述三科的漢文課程則新設立成為「漢文科」。漢文科每週有5小時的教授時數,漢文教育的地位較改正先前提高不少。改正後,漢文科教授內容刪除不適合學童心智的儒家經典,改以平易的文體和合適實用之內容作為新教材。1904年,官方編纂《漢文讀本》作為漢文科的新教材,較先前的四書五經更貼近台灣學童的日常生活經驗,但教授語言已從原先的台語文讀音及白讀音轉為以日語訓讀授課。


1918年3月31日,總督府〈公學校規則中改正令〉以涵養日本國民精神及培養具有生產力之人民為理由,將漢文科授課時數減為每週2小時,並增加日語及實科之時數。1922年,為實施日台共學以實踐內地延長之同化政策,漢文科成為每週2小時的選修課程(隨意科),並由各地學校自行決定是否廢除漢文科。


日治時期欲透過學校教育,灌輸臺灣人效忠日本「皇國」(忠君愛國)的觀念,形塑其所期望的「公民」。因此教材設計上,對於涵養國民精神最直接相關的「修身」和「國語」這兩科就顯得特別的重要。其中,「修身」科成為日本欲形塑臺灣人服從、勤勉、團結和忠誠的國民特性,在近代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工具[4][5]



沿革


1919年與1923年台灣教育令兩度修正與修正公學校規則,重點為採取內地共學,公學校課程至此與日本內地相同。


1941年3月,台灣教育令再度修正,將小學校、蕃人公學校與公學校一律改稱為國民學校,至此,以台灣兒童為施予對象公學校學制才正式結束。



影響


公學校的教育實施下,1944年的台灣,公學校(與小學校一同改名為國民學校)共有944間,臺籍公學校學生人數達87萬6000餘人(含女學童),就學率為71.17%。該就學率於當時全世界,已是先進國家的標準。2006年2月6日日本外務大臣麻生太郎根據這數據,認為「台灣之所以現在擁有這麼高的教育水平,完全是因為日本的殖民統治」云云。但實際上,在1939年也就是日治40年後,台灣的就學率才超過50%,換言之有將近一半的學齡兒童無法入學,究其原因並非是台灣人不願意就讀,而是因為學校不足的原因[6]



公學校列表



新竹州



桃園郡



桃園街


  • 臺北國語傳習所桃仔園分教場(1897年)→桃仔園公學校(1898年)→桃園公學校(1905年)→桃園第一公學校(1934年)→武陵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國民小學)

  • 桃園公學校埔子分教場(1923年)→埔子公學校(1928年)→星岡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桃園區中埔國民小學)

  • 桃園第二公學校(1934年)→春日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



蘆竹庄


  • 南崁公學校(1899年)→南崁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蘆竹區南崁國民小學)

  • 新莊山腳公學校坑仔外分校(1918年)→南崁公學校坑子外分校(1920年)→坑子公學校(1921年)→坑子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蘆竹區外社國民小學)

  • 南崁公學校蘆竹分教場(1921年)→蘆竹公學校(1928年)→蘆竹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國民小學)

  • 坑子公學校海湖分教場(1939年)→坑子國民學校海湖分教場(1941年)(今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



大園庄


  • 南崁公學校大坵園分校(1904年)→大坵園公學校(1921年)→大園公學校(1921年)→大園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大園區大園國民小學)

  • 大園公學校竹圍分離教室(1921年)→大園公學校竹圍分教場→竹圍公學校(1928年)→竹圍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大園區竹圍國民小學)

  • 大園國民學校埔心分教場(1941年)→大原國民學校(1943年)(今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龜山庄


  • 龜崙口公學校(1918年)→龜山公學校(1921年)→龜山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 龜山公學校坪頂分教場(1923年)→坪頂公學校(1928年)→坪頂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龜山區大崗國民小學)

  • 坪頂國民學校南崁頂分教場(1942年)(今桃園市龜山區大坑國民小學)

  • 龜山國民學校塔寮坑分教場(1943年)(今桃園市龜山區龍壽國民小學)



八塊庄


  • 仁和公學校(1899年)→八塊厝公學校(1905年)→八塊公學校(1921年)→八塊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八德區八德國民小學)

  • 八塊公校大湳分教場(1923年)→大湳公學校(1928年)→大湳國民學校(1941年)(今桃園市八德區大成國民小學)



註釋




  1. ^ 例如後來實際成立的公學校只有小學科,而且過去國語傳習所經費全由政府負擔,公學校則是除了教師薪水之外的經費需由地方民眾承擔[2]:3



参考文献



引用





  1. ^ 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2. ^ 2.02.12.2 許佩賢. 《殖民地臺灣近代教育的鏡像:一九三〇年代臺灣的教育與社會》. 衛城. 2015-12. ISBN 978-986-90476-9-2. 


  3. ^ 從《漢文讀本》看日治時期公學校漢文教育的近代化 (PDF).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台灣文化及語言文學研究所.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5-02-26). 


  4.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公學校修身書》. 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5.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公學校用國語讀本》. 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6. ^ 許佩賢(2005年)。《殖民地台灣的近代學校》,遠流出版社。ISBN 9789573254744 p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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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島嶼柿子文化館:《台灣小學世紀風華》,台北:柿子文化,2004年

  • 中央社:《日本外相在國會直言台灣是一個國家》,2003年3月9日

  • 許佩賢:《殖民地台灣的近代學校》,台北:遠流,2005年。

  • 許佩賢:《日治末期臺灣的教育政策:以義務教育制度實施為中心》,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台灣史研究》,2013年3月。

  • 《台灣民眾黨新綱領及政策》:實施義務教育(可見民眾黨成立時,尚未有義務教育)

  • 〈府評議會を開き義務敎育制度案を諮問〉,1939年10月27日《台灣日日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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