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書記
党委书记(Secretary of Party Committee)是指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作为执政党的共产主义政党在中央或地方各级委员会或基层委员会中的负责人,及常务委员会的主持者。
目录
1 职权和地位
2 中国共产党
2.1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2.2 地方各级党委书记
2.3 基层支部书记
3 参考文献
4 外部連結
5 参见
职权和地位
党委书记除了在政府机构设立以外,在学校、企业、军队内部都有设立。社会主义国家最高层的党中央委员会,最高负责人多数称「总书记」或「第一书记」,也有少数称「党主席」(例如中国共产党的毛泽东和越南劳动党的胡志明),地方各省市都设有对应的党委书记职务,例如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等。因为社会主义国家一党执政的关系,党委书记的权力比同级政府官员的地位和权力都要大,例如总书记高于总理;省委书记高于省长、市委书记高于市长等,作为共产党负责人的总书记一般被视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
中国共产党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地方各级党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分别为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委员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
例如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党的地方委员会的领导称省委書記、市委書記、自治区委书记。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的首长称地委书记、市委書記、州委书记、盟委书记。县和自治县、旗和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的党的地方委员会的首长称县委书记、旗委书记、市委书记、区委书记。
基层支部书记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三湾改编以来的传统)和其他基层单位中的各基层黨支部设有黨支部,党支部书记领导支部全面工作。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 党委书记权力究竟有多大?
参见
党委(党的委员会)- 书记
- 总书记
- 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