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省
行省为中国元朝、明朝、清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的国家一级行政区划的简称,民间简称“省”。
- 元朝“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 明朝“承宣布政使司”,民间简称“行省”;
- 清朝“布政使司”,通称“行省”。
历史
行省的设置可以上溯至南北朝时期的行台。北魏为了统一指挥战事和调度战区人力、物力,在州之上设立“某某道大行台”,集中行使军事、行政权力。唯随事而设、事毕则废,并不是一个常设机构。南北朝至金、明中後期至清,皆為行尚書省,為外廷在外的派駐機構,元代亦有行尚書省,惟普遍設置行中書省因應其封建治國的需要,在古代官員兼職分「行、守、攝、權、試」等,「行」為職事官位低於寄祿官位的,如「兩浙路勸農使兼提點刑獄公事朝奉大夫行尚書度支員外郎護軍借紫朱」,故無論是行中書省、行樞密院或行尚書省又或行尚書省兵部,其官員「寄祿官」階品秩一定較「職事官」階之職務為高一品以上。尚書位於外廷中台,故以台名,行尚書省曰行台;中書省則位於內廷中堂;明清行省首長為尚書省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其辦公地點稱為部院,為外廷派駐在外的欽命差遣。若加內閣大學士銜則為部堂。
隋、唐初期,为集中战役方向的力量,也延袭设立。唐太宗李世民曾担任过“陕东道大行臺”的职务。辽、金所设“行军元帅府”、“尚书行臺”等,名殊实同。元代,除京师附近地区直隶于中书省外,又于河南、江浙、湖广、陕西、辽阳、甘肃、岭北、云南等处设十一行中书省,简称“十一行省”。置丞相、平章等官以总揽地区政务,为地方最高行政单位。
明代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除直屬朝廷的北、南直隸地区外,共有十三布政使司,而习惯上仍称行省。清朝行政区划也基本上延续了明朝行政区划,清初增为内地十八省,后加入奉天等三行省,又增为二十二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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