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
洞房是指兩人結婚後第一次性行為。由於婚姻讓兩個人可以繁衍法律認可的後代,也可以正當的從事性行為,因此洞房有其法律上的重要性。在一些傳統中,婚禮舉行後不一定即時洞房,而是結婚後一段時間,夫妻才發生性行為,稱為圓房,而婚姻一直要到洞房後才有約束力。因此洞房表示兩個人在性關係上的一個進展。
目录
1 法令
1.1 英格蘭和威爾斯
1.2 天主教
2 相關條目
3 參考資料
4 外部連結
法令
英格蘭和威爾斯
在英格蘭和威爾斯,依照1973年婚姻訴訟法案第十二條,拒絕洞房或簽署結婚證書後都無法進行性行為,都是可宣佈婚姻無效的基礎[1]。不過在2013年同性婚姻法案中,將洞房排除在同性婚姻裁定無效的基礎以外[2]。
天主教
在天主教中,未圓房的婚姻,不論其沒有性行為的原因為何,都可以由教宗解除婚姻[3]。此外,無法進行性行為或初夜刻意拒絕性行為都可能是裁定無效的基礎。天主教的教会法中將婚姻中的洞房定義為「夫妻之間依人類的本性進行為了生產後代而作的行為,因此婚姻規範在其本性以內,而且夫妻二人也成為一體。」[4]因此有些神學家(例如基督會的John Hardon)認為有進行避孕的性行為不算是洞房[5]。
相關條目
- 無性婚姻
- 初夜權
參考資料
^ Matrimonial Causes Act 1973 (c. 18), s. 12
^ Marriage (Same Sex Couples) Act 2013 (c. 30), Sch. 4 para. 4, coming into force 13 March 2014 by S.I. 2014/93 art. 3(j)(i)
^ canons 1697-1706
^ canon 1061 §1
^ Hardon, S.J., John. Consummated Marriage. Pocket Catholic Dictionary. Image Books. : 91. ISBN 0-385-23238-1.
外部連結
- Catholic Encyclopedia: Sacrament of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