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标志与象征,图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盾牌、长城、松枝以及飘带构成。长城、松枝、飘带皆为金黄色。国徽象征国家,盾牌象征人民警察,长城代表人民警察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松枝象征人民警察的品质[1]。
现实使用中有较多人会误将现行的99式警服上的“帽徽”认做警徽。[2]
虽然武警不属于人民警察编制,但是也使用人民警察警徽,只是在松枝上多加上了环绕盾的橄榄枝。
相关法规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2012年10月26日修订
- 《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2000年3月27日发布
参考文献
^ 公安部. 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13).
^ 中国警察网-刑警学院教授:勿把“帽徽”当“警徽”. www.cpd.com.cn. [2017-09-29].
参见
- 警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
- 金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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