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语中为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在中国先秦时代作为地名出现,至春秋战国时演变为行政区单位,沿用至今,扩展出县级行政区的概念。成为漢字文化圈传统意义上和法律地位上的地方行政單位名稱,歷史悠久。不過在今日的日本,是國家最高等級行政區。


做为中国历史悠久的行政区单位,现代中国学者认为,县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地方行政的分水岭,有「皇权不下县」之说。其观点认为中央政府的行政仅触及县以上行政区,县以下则是处于「地方自治」状态[1]




目录






  • 1 历史


    • 1.1 起源


    • 1.2 秦汉


    • 1.3 汉以后




  • 2 现代


    • 2.1 中華民國


      • 2.1.1 大陸時期


      • 2.1.2 臺灣時期




    •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




  • 3 其他


    • 3.1 翻譯用詞




  • 4 注释


  • 5 参见





历史



起源


「縣」在《說文解字》中釋為「繫也」,注為「此本是縣挂之縣,借爲州縣之縣。今俗加心,別作懸,義無所取」。意指今日之「懸」字即為古代「縣」,後來因引申作為行政區名使用,故兩字漸分歧。


在中国,“县”成为行政区名称始于春秋时期。中国学界对县的起源研究自1930年代起步[2]。当代研究者将县的演进过程归纳为三个阶段,即“县鄙之县”到“县邑之县”再到“郡县之县”[3]。西周时期,一国之区域主要以国(或称都)、野(或称鄙)区分,此时的县即县鄙之县。春秋时期,最初主要设置在各诸侯国的边疆之地,当时的楚、秦、晋、魏等诸侯大国兼并了周围的其它小国,不再另行封建的,就在原来的国的地方设置为县。是为县邑之县。有记录最早的县,是《史记[4]》所记秦武公十年(前688年)“初县之”的邽县、冀县,以及次年的杜县、郑县。到了春秋后期,各国把县制推广到内地,渐渐地在边疆之地设郡,郡的面积比县大,却地广人稀,行政地位比县低,但是军事力量和重要性则超过县。战国时期,各国疆域逐渐成型,即使边境也逐渐繁荣起来,才开始在郡下设县,逐渐产生郡、县两级制。是为郡县之县



秦汉


自前235年起,秦灭六国,逐步统一中国。秦国在获得新的疆域过程中,依然延续此前习惯,不再分封。前221年,秦朝政府推行单一的郡县制,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由此确立了郡、县二级制。


西汉初,建立郡县制和封国制并行的行政区划体制,是为郡国制。漢朝行政區劃中,郡、国管县。银雀山竹简《库法》云:“大县百里,中县七十里,小县五十里。大县两万家,中县万五千家,小县万家。”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县置令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县之下,以鄉里制管理。



汉以后


东汉及以后,州成为一级行政区,建立起州、郡、县的三级行政区体制。汉朝以後,各个时期、各个地方或同一辖域因行政区划制度的不同,县可能被郡、府、州或军、监所辖,上级行政区常有变动,但县做为主要的三级或四级行政区单位则是相对稳定的。隋唐後,縣相继隸屬於府、州,或军、监。明清行政区划体制中,县是主要的三级行政单位。



现代



中華民國




大陸時期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繼承清朝行政區劃,但勵行行政區層級簡化。民國初年隸屬於道,1928年宣布廢道制,縣直接隸屬於省。但由於出現省下縣分過多,控制力不彰;故某些省又設置行政督察區做中介以方便管理。



臺灣時期


中華民國自1949年後僅統治台澎金馬地區(自由地區),因實際管轄領土縮小,縣乃直接由臺灣省管轄。1998年修憲以後,省虛級化,改由中央政府(行政院)內政部直接管轄,成為實質上的一級行政區。


  • 目前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共有14個縣:臺灣本島11縣,澎湖、金門、連江(馬祖)各一縣。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随着行政督察区名称的变更,除各直辖市均隶属于专区(行政督察专区)、地区或地级行政区,现除各直辖市、海南省直管县外均为地级行政区的下一级行政区。随着撤县设市和撤县改区的浪潮,越来越多的县成为县级市和市辖区。



其他


日本的縣是一級行政區。



翻譯用詞


县(Daerah)在马来西亚则是二或三级行政区。


漢字文化圈中,「縣」在中國大陸是普遍作為國外第二/三級行政区划单位的汉译(在台灣是譯作「郡」),如印度“邦”以下区划district译作“縣”;汉语常将英文的county译作“县”,如美國的行政區劃「縣」,但对英国的行政区划单位county则译作“郡”。



注释





  1. ^ “皇权不下县”是一种历史真实吗. 凤凰网,来源:北京日报. 2016-07-25 [2018-10-26] (简体中文). 


  2. ^ 张华军. 《夏、秦之间“县”的演进析》.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京市: 首都师范大学). 2008, (2008年03期). ISSN 1004-9142 (简体中文). 


  3. ^ 周书灿. 《春秋时期“县”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态》. 江海学刊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2003, (2003年第03期). ISSN 1000-856X (简体中文). 


  4. ^ 《三家注史记·秦本纪第五》武公元年,伐彭戏氏......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集解地理志陇西有上邽县。应劭曰:“即邽戎邑也。”冀县属天水郡。十一年,初县杜、郑。




参见



  • 縣官

  •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 日本行政區劃

  •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 马来西亚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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