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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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是中國古代爵位名,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在中文裡也用“子爵”來翻譯歐洲貴族爵位中相應等級的稱號(例如英語Viscount、法語Vicomte等,和相似的德語Burggraf、荷蘭語Burggraaf等)。
目录
1 東亞
1.1 中國
1.2 日本
1.3 朝鮮
1.4 越南
2 歐洲貴族
2.1 小冠冕
3 脚注
4 参见
東亞
中國
自中國先秦時代開始,已有君主賜封子爵,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四等。《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周朝的子爵国有楚国、巴国、吳国、越国等。
秦、漢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没有子爵。唐朝设县子爵,宋朝有子爵。明朝不设子爵。清兵入關後,時以滿語稱精奇尼哈番(满语:ᠵᡳᠩᡴᡳᠨᡳ
ᡥᠠᡶᠠᠨ,转写:jingkini hafan)[1],意思是「正官」。此后清朝设子爵,分为三等。
子爵之下,又有阿思哈尼哈番(满语:ᠠᠰᡥᠠᠨ ᡳ
ᡥᠠᡶᠠᠨ,转写:ashan-i hafan),[2]意思是「副官」。
日本
中國的爵位名稱也傳到日本。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後改革爵位制度時仿效英國爵位制度,但名稱上則根據中國周禮制訂爵位名。相應的爵位是子爵(ししゃく),簡稱子。
朝鮮
朝鮮古代的爵位直接沿襲了中國的制度,也有子爵,古代亦稱班首()。1896年以後,受日本影響,朝鮮也設立了五級爵位制度,其中相應級別稱爲子爵。
越南
越南古代的爵位也沿襲了中國的制度,稱為子(Tử)。
歐洲貴族
子爵是歐洲貴族爵位之一,一般高於男爵,低於伯爵。這一爵位在英國出現于1387年。
英文的viscount來自古法文的visconte(現代法文為vicomte)。而這一詞來自中世紀拉丁文vicecomitem,即vicecomes的宾格,vicecomes本意為“副(vice)侍從(comes)”,而“侍從”(comes)則在中世紀也發展成爵位(一般譯作伯爵)。同源的爵位稱號還有法文vicomte和意大利文visconte等。
另外一組也稱作“子爵”的歐洲爵位稱號是德語的burggraf,以及同源的荷蘭語Burggraaf,英語burgrave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歐洲國家歷史上可能既有和第一組同源的爵位稱號(例如意大利的visconte)也有和第二組同源的爵位稱號(同為意大利爵位的burgravio),中文翻譯則視當地爵位系統和習慣翻譯而定。
小冠冕
脚注
^ 《清史满语词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出版,130页。
^ 《清史满语词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出版,17页
参见
- 贵族等级
- 爵位
- 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