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院制





























  採用兩院制的國家/地區


  採用一院制的國家/地區


  無議會的國家/地區


  無資料
(2011年)


兩院制是一種以兩個獨立運作的議會(議院)組成立法機構的政治制度,亦被稱為二院制。與之相對的制度稱為單院制或一院制,即是只有單一議會作為立法機構。




目录






  • 1 概要


  • 2 優點


  • 3 缺點


  • 4 職權劃分


  • 5 两院制國會列表


  • 6 過去實施兩院制的國家


  • 7 類似兩院制的制度


    • 7.1  中華民國


    •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




  • 8 参考文献


  • 9 參見





概要


兩院制起源於羅馬共和國時期,當時設有全是貴族產生的元老院和羅馬男性公民產生的平民大會,以互相制衡。


歐洲封建時代的等級會議中,當時的議會包括神職人員、貴族、平民等三至四個等級的成員,後來不同等級的成員各自開會,共商國事,遂乃形成多院制(包括三院制和四院制)。現時多院制已不存在,大部分國家不是兩院制,就是一院制。


英國式兩院制是源於英國國會建立初期,貴族和平民的利益無法平衡,於是設立由貴族組成的英國上議院和以平民組成的英國下議院以互相制衡。美國式兩院制是源於英國,美國是由州組成的聯邦,每個州均有自己的淵源和文化與族群,為避免人口多的州份侵害人口少的州份的利益,於是設立參議院,各州不論人口均派有兩名代表;同时设有以人口比例分配的眾議院;所有法律均需兩院通過才能正式通過(但兩院另有一些對方沒有的權力)。


兩院制當中兩個上下議院的分別,现行主要有两種模式:



  • 在聯邦國家中,通常上議院以成員邦為單位選出,另一院由全民直選。

  • 在非联邦的单一政体国家中,通常上議院由委任及間接選舉議員組成,另一院由全民直選。


过去,在君主立憲制國家中,通常上議院由貴族組成,下議院由平民直接選舉,但近年由于民主化改革已很少有世袭贵族组成的上议院。即使在称为“贵族院”的英国上议院,现在绝大多数议员也是由政府委任的“终身贵族”,只有少数议员是由世袭贵族选举出的代表,以及英國國教會的部分主教和兩名大主教。


在兩院制的民主國家中,如果其中一院不是由直選產生,則直選產生的另一院通常擁有較大權力。一些國家的上議院(如英國上議院)甚至只剩下近乎象徵式的權力,稱為「跛腳的兩院制」。



優點



  • 实现内部制衡,防止国会的专横独裁、团体专制

  • 因为立法需两院通过(其中一院覆核立法內容),可防止草率立法,提高立法和议政品質

  • 平衡各方利益,過去上議院代表貴族利益,现今的上議院则多代表鄉鎮利益,制衡城市主導的下議院

  • 利于多元意见的表达



缺點



  • 立法程序繁琐,效率较一院制低

  • 与一院制相比,需要更多人力和财力

  • 其中一院不能完全代表民意,特別是上议院

  • 两院若分別由不同党派掌控,容易出現政爭,较困難進行立法程序



職權劃分


两院的职权划分主要有三种情形[1]



  • 类似于英国,下議院占較大优勢。直接選舉產生的英国下議院对财政預算案有先议权,委任及終身貴族產生的上議院只有为期一个月的延期通过权,法案在下议院三讀通过,上議院反对无效,故上議院的權力只是象徵。首相領導的内阁只对下議院负责。

  • 类似于法国,直接選舉產生的國民議會主導政府運作及政權更替,但間接選舉產生的參議院仍有部分权力,這体现在地方分权上,因为參议员是经大区及省地方议会間選產生。

  • 类似于美国,国会两院有平等權力,兩院議員皆是直接選舉產生。所有法案皆須於兩院同時通過;兩院皆有部份對方沒有之權力:如美国眾議院有宣戰權,徵稅及预算法案僅眾議院有權提出;美国參議院擁有總統對联邦政府的主要官員、联邦大法官的任命同意權、條約締結同意權等。類似國家有意大利、澳大利亞、日本等,但不同的是,在美國,參議院有较大权力。



两院制國會列表











































































































































































































































政治實體
立法機關
立法機關(兩院名稱)
國家結構形式
備註

 安地卡及巴布達
安提瓜和巴布達議會
安提瓜和巴布達参议院、安提瓜和巴布達众议院
君主立憲制

 美國
美国国会
美国参议院、美国众议院
聯邦制

 不丹
不丹国会
不丹全國委員會、不丹國民議會
君主立憲制

 日本
日本國會
日本众议院、日本参议院
單一制
君主政體

 德國
德國國會
德國聯邦參議院 、德國聯邦議院
聯邦制
總統為虛位元首

 马来西亚
馬來西亞國會
馬來西亞上議院、馬來西亞下議院
聯邦制 君主政體

 巴西
巴西国会
巴西参议院、巴西眾议院
聯邦制

 布隆迪
布隆迪国会
布隆迪参议院、布隆迪國民議會
共和國

 緬甸
緬甸聯邦議會
緬甸民族院、緬甸人民院
單一制 仍然受到軍政府限制

 加拿大
加拿大國會
加拿大國會上議院、加拿大國會下議院
聯邦制

 印尼
印尼國會
印尼地方代表理事会、印尼人民代表会议
單一制

 泰國
泰國國會
泰國參議院、泰國眾議院
單一制 現在由軍政府控制

 柬埔寨
柬埔寨國會
柬埔寨參議院、柬埔寨國民議會
單一制
君主政體

 印度
印度議會
印度人民院、印度聯邦院
聯邦制
總統為虛位元首

 尼泊尔
尼泊爾聯邦議會
眾議院、國民議會
聯邦制
總統為虛位元首

 澳大利亚
澳洲議會
澳洲參議院、澳洲眾議院
聯邦制

 阿根廷
阿根廷國民議會
阿根廷眾議院、阿根廷參議院
聯邦制

 俄羅斯
俄羅斯聯邦會議
國家杜馬、俄羅斯聯邦委員會
聯邦制

 阿富汗
阿富汗國會
阿富汗人民院、阿富汗長老院
單一制

 智利
智利國民議會
智利參議院、智利眾議院
單一制

 波蘭
波蘭國會
波蘭眾議院、波蘭參議院
單一制

 捷克
捷克共和國議會
捷克眾議院、捷克參議院
單一制

 哈萨克斯坦
哈萨克斯坦议会
参议院、下议院(马日利斯)
单一制

 乌兹别克斯坦
烏茲別克斯坦议会
参议院、立法院
单一制

 塔吉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议会
民族院、代表會議
单一制

 苏丹
苏丹国会
州委员会、国民议会
聯邦制

 南蘇丹
南苏丹国会
州委员会、国民议会
聯邦制

 索馬利亞
索马里联邦议会
上议院、人民院
联邦制

 索馬利蘭
索马里兰议会
长老院、众议院
單一制

 摩洛哥
摩洛哥议会
参议院、众议院
單一制
君主政體

 羅馬尼亞
罗马尼亚议会
众议院、罗马尼亚参议院
單一制

 利比里亚
利比里亚议会
参议院、众议院
單一制


過去實施兩院制的國家













































政治實體
立法機關
立法機關(兩院名稱)
國家結構形式
備註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國會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中華民國立法院
單一制 歷經1990年代以來的7次修憲,國民大會的功能被逐漸縮減、最終於2005年停止運作,其職權除部分轉由人民直接行使外,其他均轉移至立法院,使得立法院的功能等同於三權分立理論中的國會。國民大會結束運作後,立法院成為中華民國的唯一國會,立法委員即是中華民國的「國會議員」[2][3]

 委內瑞拉
委內瑞拉國會
眾議院、參議院
聯邦制 1999年,委內瑞拉總統乌戈·查韦斯通過公投修改憲法,把兩院制改為一院制,藉以解散由在野黨派控制的议会。

 大韓民國
韓國國會
參議院、民議院
單一制
第二共和国正式成立,5.16軍事政變後並解散,其后一直保持约九个月,直至第三共和成立。韩国第二共和国采取了两院制,组成下议院民议院和参议院。参议院和民議院从在1952年修订的大韓民國憲法規定。其權力由繼承的一院制大韓民國國會取代。

 新西蘭
新西蘭議會
新西兰立法委员会、新西蘭眾議院
單一制 紐西蘭议会成立於1852年,當時有上下兩院。1951年,紐西蘭上議院被廢除,使得紐西蘭成為一個一院制國家,但名稱保留為眾議院,而非议会。1951年之前,还包含新西兰立法委员会(上议院)。通常情况下,新西兰议会仅指新西兰众议院。

 毛里塔尼亚
毛里塔尼亞議會
參議院、國民議會
單一制 毛里塔尼亚议会曾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国民议会组成。参议院有56名议员,国民议会有95名议员。2017年8月5日,举行的全民公投有了最后结果,绝大多数投票者支持对宪法进行修改,根据宪法修改案,参议院被取消。毛里塔尼亞最終成為一院制國家。[4]


類似兩院制的制度


部分國家在中央政府設置類似兩院制的議事機關,但實為一院制。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曾於建國初期实行过两院制,將國會分為参议院和众议院。


1928年12月29日東北易幟後,國民政府設置立法院,雖具有國會地位,但僅有制定法律的功能,其成員也非民選產生,由監察院行使彈劾權,但並非議會。立法院僅僅是立法機構,亦是橡皮圖章。


1947年12月25日行憲後,中央政府設國民大會與立法院,民意代表由選舉產生,但國民大會是國家最高权力機構,立法院則繼續維持單純的立法功能,等於兩個权力機構共同行使國會職權,但仍非兩院制的範疇。


第一屆國大代表和立法委員在遷臺43年後長期未進行改選,直至1991年及1992年才分別實行全面改選。此後,因為國大代表和立法委員皆為民選,故同被視為國會議員,而代表和委員數目至2000年5月19日止,共有逾五百人,國大具有修憲權力,立法院則有立法的權力。


2005年任務型國民大會通過修憲將國民大會停止運作後,立法院的職權才轉變為等同其他民主國家的一院制議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會」體制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跟前蘇聯的蘇聯最高蘇維埃一樣,是最高議事機構;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其他社會團體共同協商國策的機構,但並非议会,無立法、創制和複決的權力。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雖統稱為「兩會」,但並非兩院制。只有全国人大才是最高立法及权力机关。



参考文献





  1. ^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2: 437. 


  2. ^ 立院遭攻陷 全面封鎖禁出入,民視,2014年3月19日


  3. ^ 場外觀察/24年後三月學運再起 國會殿堂亮了嗎?,NOWnews,2014年3月20日


  4. ^ 毛里塔尼亚公投结果支持修改宪法取消参议院




參見




  • 议会、議會制、一院制、三院制、四院制


  • 众议院、参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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