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米爾高原







帕米爾高原




帕米爾高原位置圖。




帕米爾高原在塔吉克的東南方,戈爾諾-巴達赫尚自治州。




帕米爾高原紫色部份,今為塔吉克實際控制。


帕米爾高原(塔吉克語:Помир),古稱蔥嶺,是古代中國和地中海各國的陸上通道絲綢之路之必經之地。據《西河舊事》「其山高大,上生蔥」[1]而得名,地理上屬亞洲中部,位於中國、塔吉克斯坦和阿富汗的邊境上。高原最高峰爲中國境內的公格爾山(7649米)。帕米爾高原也是亞洲主要山脈的匯集處,包括喜馬拉雅山、興都庫什山等五大山脈,號稱亞洲屋脊。目前除東部傾斜坡仍為中國所管轄外,大部分屬於塔吉克斯坦,只有瓦罕帕米爾屬於阿富汗。



歷史


相關條目:中塔關係


西漢時期,中原開始與內亞通商,商人沿絲綢之路往來中亞各國,必須穿越帕米爾高原。这里被認為是歷史上西域和中亞的分界嶺,有天山、崑崙山、喀喇崑崙山、興都庫什山等交會,漢代又叫蔥嶺。


在18至19世紀早期,帕米爾高原全境屬於清帝國所管轄。


1890年間,由於俄國亟欲指染清代新疆、英國對西藏有野心,因此兩國簽定英俄協定,大致以興都庫什山為界,由英國取得瓦罕帕米爾,俄國取得北部。


中華民國成立以後,在帕米爾高原始終無法有效統治。但中華民國政府始終將帕米爾高原西邊的噴赤河視為是中國的極西點。在196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阿富汗簽訂邊界條約,正式承認放棄瓦罕帕米爾。1991年塔吉克斯坦獨立,在簽訂边境條約時也承認放棄帕米爾北境,中國極西點向東移至今日位置。


2011年1月13日塔吉克斯坦议会表決通過中塔两国政府签署的勘界协定,決定歸還給中國1000餘平方公里,即2002年《關於中塔國界的補充協定》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獲得的第十五界點至第二十三界點一線新定國界與原實際控制線之間的領土[2][3][4],但反對黨領袖卡比里(Mukhiddin Kabiri)批評說,塔吉克無條件將土地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正代表塔吉克斯坦外交的一大挫敗。


但塔吉克斯坦外交部部長札里非(Khamrokon Zarifi)卻認為,這是塔吉克斯坦的一大勝利,因為中國原本聲稱擁有的領土範圍,多達2萬8千平方公里。[5]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兩國領土爭議已全面解決。他說:「根據兩國平等協商結果,依照國際法條文,全面解決兩國領土爭議。」洪磊表示,在與塔吉克解決領土爭議後,未來中、塔雙方將可進行更大規模的合作與交流。[6]



参考文獻





  1. ^ 郦道元:《水经注》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中塔國界的補充協定 ,中國人大網


  3. ^ 中塔邊界勘定結束 中國新增上千平方公裡領土 ,中國網


  4. ^ 中哈、中吉、中塔邊界劃分 ,新浪博客


  5. ^ 中國證實已與塔吉克 簽定國界劃線協議[永久失效連結],中央廣播電台


  6. ^ 塔吉克 還地一千平方公里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1-12-18.,《中國時報》




参见




  • 八帕

  • 中塔關係

  • 帕米尔高原反恐行动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GameSpot

connect to host localhost port 22: Connection refused

Getting a Wifi WPA2 wifi connection